第一条【总则】
根据《广东省智慧安全城市规划与监测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及实际运转情况,广东省智慧安全城市规划与监测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不涉及化学、生物、交通以及特种设备等,安全事故主要是使用电脑、工作站、存储设备等电器引发用电相关的消防事故,因此本专项应急预案重点针对实验室因危险物质、电气设备或其他原因引起的火灾爆炸事故。
第二条【适用范围】
实验室场地主要依托于承担单位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规院科技集团”)总部大楼(广州市海珠区南
洲路493 号),实验室的运行需满足粤规院科技集团的安全管理制度,粤规院科技集团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实验室。
第三条【基本原则】
实验室火灾安全事故的预防与应对工作原则如下: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认真履行实验室安全承诺,救人胜于救场,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预防为主、居安思危。高度重视安全应急管理,常抓不懈,防患未然,努力增强忧患意识,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实验室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充分发挥应急体制作用。
(4)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使实验室应对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5)依靠科技,提高素质。要加大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的投入,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6)先行控制,随后消除。
(7)先救重点,后援一般。
第四条【职责分工】
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是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的领导机构,全面负责领导、协调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实验室突发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实验室安全管理委员会自动担负起事故的应急处置指挥职责和任务,成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中心,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和职责如下:
1.组织机构
总指挥:实验室主任
副总指挥:实验室常务副主任
抢险救灾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安全警戒组:公司保安处
通讯联络组:实验室安全员
后勤物资保障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后勤管理员
2.职责
——总指挥
(1)组织指挥实验室的应急救援;
(2)做好事故报警、报告、通报和事故处置工作;
(3)负责事故现场及扩散区域监测工作的指挥,必要时代表应急救援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
——副总指挥
(1)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2)向总指挥提出应采取的减轻事故后果的应急程序和行动建议;
(3)协调、组织应急行动所需人员、队伍和物资、设备调运等。
(4)总指挥不在时,负责全面工作。
——抢险救灾组
(1)事故发生后,服从救援指挥部指挥,及时采取措施协调应急救灾;
(2)负责事故处置时调度工作及环境保障工作;
(3)服从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救援现场物资;
(4)现场处置工作,消除危害;
——安全警戒组
(1)负责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至安全地带并清点现场人数, 确保人员处于安全区域,并向上级汇报。
(2)负责事故现场交通管制、维持秩序、事故现场警戒及人员撤离区域的保卫;
——通讯联络组
(1)协助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通讯联络及事故部门内部上报工作。
(2)提供救援时所需的通讯设备和负责安装必要的通讯设施等。
(3)向海珠区应急局传达、报告事故情况。
——后勤物资保障组
(1)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通信设施、交通工具、食宿等后勤保障物资。
(2)协助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第五条【预防】
实验室各工作部门要切实做好预防工作,有效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
(1)控制与消除火源,严禁吸烟、建筑内严禁明火。
(2)检修动火必须严格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3)完善防静电接地措施,并定期进行检测。
(4)电缆购置、敷设要按国家规定,保证质量。
(5)定期检验安全设备设施有效性。
第六条【预警】
安全事故发生后,要及时做好预警工作,有效控制事故范围和影响。
——火警电话:119
(1)严禁乱发警报或报警信号,避免不必要的恐慌。
(2)所有报警信号无论真假,均以火警处理。
(3)确认是误报的信号时,应立即解除警报并报相关部门与人员。
——报警
(1)任何员工发现火灾都必须立即报警。
(2)火灾发现者应根据火灾判断采取适当的报警方式,如未发现浓烟应立即拨打020-34399119 内部报警电话, 如火势已较大应立即打破报警器或拨打119火警电话同时通知值班人员。
(3)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向接警人员详细提供火灾的准确位置、什么物质着火、有无人员受困、目前火情火势情况等相关信息。如果是向消防部门报警还应报告起火单位的准确地址并按照消防部门的指示通知人员到主要道路上去引导消防车进入。
——接警
(1)接警人员应保持清醒头脑,详细记录目前的火情、火势与现场情况等相关信息。
(2)报警被确认证实后,应立即向单位领导报告详细情况并在其授权下向当地消防部门报警, 与此同时联络灭火、疏散、救护等各小组。
第七条【信息报告程序】
(1)火灾发生地附近工作人员在保证个人人身安全的前提下, 有义务对受火势威胁并有可能导致火势进一步扩大或爆炸的物品、重要的文件档案、受困人员进行紧急疏散。
(2)着火区域疏散小组人员应根据火场情况,迅速作出立即进行应急疏散或等待值班领导的疏散命令的决定。
(3)实验室负责人在得知火场的情况以后,必须立即作出是否进行应急疏散的命令, 并尽快传达给疏散区域疏散小组人员。
(4)接到疏散命令后,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应立即携带手电筒或应急照明灯,打开每个安全通道的门,引导、帮组区域人员撤离到疏散集结地集中,而后对每个房间认真检查,确认无人后,锁上门,并做好记号。
(5)各区域疏散小组成员沉着冷静,按照指示引导人员有序的从安全出口疏散,对受伤和情绪不稳定的人提供帮助,到达安全地点时要注意清点人数。
( 6) 疏散区域外部疏散小组成员应打开安全出口,清理疏散通道上的障碍物, 携带应急照明设备指引疏散方向。
第八条【应急处置】
1. 响应分级
响应分为三级,即:三级响应为“现场应急响应”;二级响应为“实验室应急响应”;一级响应为“外援应急响应”。
( 1) 三级响应(现场应急响应— — 未造成人员伤害或设备财产损失的局部火灾、触电等)
仅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总指挥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当实验室某场所内突发生产安全事故, 对所在区域构成轻微财产损失、人员伤害和环境污染, 能够被部门或岗位人员利用正常资源进行处置和控制, 或只需动用少量应急力量可处理的事故, 按制定的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处理。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由当班主管和公司值班人员进行处理。
(2)二级响应(实验室应急响应——已造成个别人员受伤,损失一定财产的事故)
当发生突发生产安全事故, 威胁实验室的财产、人员生命时, 经实验室总指挥批准后启动二级应急预案,实验室总指挥、公司领导赶赴现场, 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实验室应急指挥机构应启动全实验室应急力量全力进行处置, 实验室各应急救援小组具体组织负责事件的救援和处置工作,并报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南洲街道综合执法办、属地公安部门、消防等部门。
(3)一级响应(外援应急响应——火灾,造成多人受伤甚至死亡,人员下落不明,火势难以控制等)
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 实验室已启动一切应急力量仍无法有效控制, 应急指挥机构向社会各应急机构发出需紧急援助的请求。
2. 响应程序
(1)三级响应
值班人员(或现场人员)应立即组织开展自救、处理工作,并及时向应急指挥部汇报情况。
三级响应程序: 现场人员在进行现场自救的同时应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汇报, 并立即启动相关现场处置方案进行应急处置,并组织自救等。做好事故现场的警戒工作。应急救援人员要密切注视现场处置控制情况,发现事故有扩大的迹象, 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做好扩大应急准备。如三级响应无法处置即启动二级响应。
(2)二级响应
值班人员(或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现场状况, 提出救援意见, 视情况请求公安、消防、医疗等救援。总指挥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履行职责。
现场人员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区域。
通知周边单位、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组织人员进行警戒, 非救援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区域。
清点现场人员人数,抢救伤员,搜寻失踪人员。
根据实际情况,按总指挥的指令开展救援工作。
如二级响应无法处置即启动一级响应。
(3)一级响应
值班人员(或现场人员)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现场状况, 提出救援意见, 请求公安、消防、医院等单位的救援, 并立即向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报告。总指挥应协助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救援力量指挥开展救援工作。
现场人员应立即撤离到安全区域。
通知周边单位、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组织人员进行警戒, 非救援人员不得进入危险区域。单位清点现场人员人数, 抢救伤员, 搜寻失踪人员。
组织人员协助广州市海珠区应急管理局救援力量
指挥灭火、救灾工作。按上级部门的的指令开展救援工作。
3.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1)立即启动报警装置。
(2)通讯联络组组长要做好接警的处理,同时与报警人保持联系。
(3)通讯联络组组长在证实发生火灾后应立即报告领导, 并在他的授权下报火警,同时通知各行动小组进入火场。
(4)通讯联络组组长应通过电话传达疏散或撤离命令, 与各区域保持联系,指引各个区域进行紧急疏散。
(5)详细了解火场发展形势,传达作战力量部署命令。
(6)应尽力对受伤人员进行一定的治疗。
(7)协助领导维持现场秩序。
(8)到主要路口去引导消防车进入火场。
4.扑救带电设备火灾的处置措施
处置电气线路和设备火灾的关键是, 既要防止人员的触电伤亡事故,又要尽快控制火势或扑灭。由熟悉带电设备的技术人员进行指挥或带领下进行灭火,应注意不要让人身体的任何部分接触带电体, 并注意通风。灭火人员应站在上风侧,使用二氧化碳灭火时,当其浓度过高时, 人就会感到呼吸困难, 要注意防止窒息。
5.受灼烧伤人员的处置措施
(1)衣服着火时不可奔跑或大声喊叫,以免助火燃烧或引起呼吸道灼伤。
(2)较小创面立即用冷水浸泡冲洗或冷敷烧伤部位10-30 分钟,直到无痛感觉为止。
(3)脱去或剪开燃烧衣物时,动作应轻柔、快捷,不可动作粗暴, 强行撕脱而导致表皮再次损伤。
(4)大面积烧伤患者不要喝白开水,应少量饮用补液盐水后尽快通过静脉补液。
(5)妥善保障创面,避免再次污染,不可用腆酒、酒精、红汞等消毒药物涂擦创面,以免加重损伤或影晌下一步观察治疗。
(6)伤员一般情况平稳后,要尽快送往医院进一步治疗。
(7)搬运时,伤员应取仰卧位,头部在车尾方向,动作应轻柔,行进要平稳,不可急剧加速或猛刹车,途中应随时观察病人情况,对途中发生呼吸、心跳停止者,应就地抢救。
6. 火场休克的急救措施
火场休克是由于严重创伤、烧伤、触电、骨折的剧烈疼痛和大出血等引起的一种威胁伤患生命, 极危险的严重综合症。虽然有些伤不能直接置人于死地,但如果救治不及时,其引起的严重休克常常可以使人致命。休克的症状是口唇及面色苍白、四肢发凉、脉搏微弱、呼吸加快、出冷汗、表情淡漠、口渴, 严重者可出现反应迟钝,甚至神志不清或昏迷,口唇肢端发紺, 四肢冰凉, 脉搏摸不清,血压下降, 无尿。预防休克和休克急救的主要方法是:
(1)在火场上要尽快地发现和抢救受伤人员,及时妥善地包扎伤口,减少出血、污染和疼痛。尤其对骨折、大关节伤和大块软组织伤,要及时地进行良好
的固定。一切外出血都要及时有效地止血。凡确定有内出血的伤患,要迅速送往医院救治。
(2)对急救后的伤患,要安置在安全可靠的地方,让伤患平卧休息, 并给予亲切安慰和照顾,以消除患思想上的顾虑。待伤患得到短时间的休息后, 急送医院治疗。
(3)对有剧烈疼痛的伤患,要服止痛药。
(4)对没有昏迷或无内脏损伤的伤患,要多次少量给予饮料,如姜汤、米汤、热茶水或淡盐水等。此外,冬季要注意保暖, 夏季要注意防暑, 有条件时要及时更换潮湿的衣服, 使伤患平卧, 保持呼吸通畅,必要时还应做人工呼吸。
7. 中毒窒息的急救
(1)一氧化碳中毒的急救
发现中毒伤员, 除迅速打开门窗外, 将伤员抬到空气新鲜流通的地方静息,尽量远离火源。同时解开衣服、裤带, 放低头部, 冬天注意保暖。若伤员呼吸停止, 作口对口人工呼吸以复苏心肺功能。有条件的立即给氧吸入,以高压氧气为最好。迅速就医。
(2)二氧化碳吸入过多的急救
急性二氧化碳吸入者, 必须静卧休息吸氧, 即使无症状也应观察24 小时。发现中毒者,将病人置于空气新鲜流通外, 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有条件的立即给氧吸入,以高压氧气为最好。迅速就医。
(3)窒息的救助措施
口对口人工呼吸: 又称口对口吹气法, 施行时将伤员置于仰卧位,一手托住其下颌稍用力向上向后仰,以使气道打开。另一手捏其鼻孔。操作者深吸一口气后,对准伤员口部用力吹入,能见到胸廓隆起为有效。并辅以胸外挤压,成人应挤压4-5 厘米,每分钟挤压80-100 次为宜,每按30 次吹一次气。并迅速就医。
8.注意事项
(1)火灾发生时,所有员工必须保持镇定,听从指挥,依照实验室或公司紧急处理程序处理。
(2)在进行抢险时,一定要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穿好防护衣帽,戴好防毒、防烟面罩等。
(3)在事故现场抢险救援时,必须三人一组,两人抢险一人监护相互照应。
(4)现场若有事故扩大的迹象,及时向总指挥报告。
(5)警戒组人员应作出醒目的警戒线,禁止不相关人员进入事故场地。
(6)人员在实施自救及互救时,应采用正确的急救方式,及时就医。
(7)医疗救护人员进入现场,必须着装防护用品分组进入扩散区救护伤害人员。
(8)救援人员在处置时,应经常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完好状况,发现异常或感觉身体不适时,应迅速撤离现场。
(9)一切自救必须本着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切勿作个人冒险。
( 10) 在生命安全未受到威胁时, 应坚守各自的岗位,尽力控制火灾的蔓延直到相关部门人员赶到,并详细汇报最新的进展情况。
( 11) 紧急疏散时, 存放现金的办公室应随手关门,收银台应随手关闭钱箱。
( 12) 火灾伴随有浓烟时应采取低姿势行走或匍匐穿过浓烟区,或以湿布等捂住口鼻。
( 13) 疏散时身上着火时, 切记不可奔跑, 应立即脱掉着火衣物或就地翻滚, 或由身边的同事以湿衣物包住或扑打或泼水浇灭。
第九条【应急物资及装备保障】
须按照有关应急预案的要求, 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完善工作程序,确保应急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后勤保障组要加强对物资储备的监督管理,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